为强化审查调查内部监督,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管理,杜绝涉案财物违规处理现象,近日,通化县纪委监委组织开展2021年以来涉案财物监督检查。
此次涉案财物监督检查过程中,共发现措施手续类问题12个,制发问题提示函5份;涉案款未及时上缴问题5个,制发问题提示函5份,切实提升了涉案财物监督管理水平。
涉案财物管理是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重要的一环,也是案件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下发《纪检监察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规定》以来,通化县纪委监委坚决落实《规定》要求,不断规范涉案财物监督管理,推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依规依纪依法严格监督执纪、监督执法,做到措施准确、手续完备、移交及时、保管妥善、处理得当、监管有效。
下一步,通化县纪委监委相关科室将进一步发挥监督保障职能,通过查看涉案财物信息管理系统、台账,抽查措施文书、录音录像,与财物保管部门核对检查,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对涉案财物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1+1”交流研讨的形式,督促指导各案件承办部门抓紧抓实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确保涉案财物管理全程规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