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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基层监督力量系列之一:协同联动 强化日常监督

来源:通化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11-25

为整合基层监督力量,推动基层监督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县纪委监委探索建立“1+2+N”模式的县乡联动协作区监督体系,协同联动强化日常监督,推动监督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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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理搭配监督力量 监督质效显著提升

2020年11月以来,按照“统一领导、分片指导,就近整合、联合协作,依法依纪、权责统一”的原则,根据县地域情况划分为4个工作协作区。每个协作区由1个纪检监察室、2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和若干个乡镇纪委组成,即“1+2+N”模式。每个协作区人员可保证16到20人,充足的人员配备保证了监督检查的广度和深度。协作区模式改变了以往党风政风监督室既要制定方案当“指挥员”,还要开展监督检查当“战斗员”的身份,专心抓好谋划分析,由各协作区抓好具体监督工作,清晰的职责和明确的分工,让基层监督工作真正有人干、干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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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创新工作模式 监督力量有效整合

为了确保协作区工作有序开展,县纪委监委采取“总-分-总”工作模式。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抓总体谋划、总结分析,各协作区室(组)及乡镇纪委负责抓好具体监督工作,同时,明确协作区外的纪检监察室侧重从事审查调查工作,配合协作区完成疑难复杂案件处置工作;协作区内的纪检监察室侧重监督检查,分别牵头1个协作区工作,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纪检监察室、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告别了以往各自为战的打法,监督工作变“分散作战”为“协同作战”,“一方吃紧,多方支援”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实现“1+1+1>3”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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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监督过程形成闭环

为确保协作区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县纪委监委研究制定了《协作区运行管理制度》《协作区协作会商制度》《协作区联合、交叉办案工作制度》《协作区问题线索处置制度》《巡察工作协作配合工作制度》,并逐一制定了流程图,确定了协作区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流程,明确了协作区工作机制,指导日常工作规范运行,成为开展工作的指南。同时,针对以往监督检查事前不了解、事后不跟踪的问题,实施台账式管理,定期跟踪调度各协作区推动问题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处置整改到位,实现了监督工作“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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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以来,各协作区通过各类监督发现问题99个,其中,即知即改62个;跟踪整改37个,已全部整改完毕;转化为问题线索12个,立案6人,党纪政务处分3人,组织处理6人。


责任编辑:通化县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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