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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谈 | 在总结规范中推进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1-03-01

  辽宁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边探索实践、边总结规范,不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图为葫芦岛市兴城城东街道纪工委干部与村监督员交流基层监督工作。鲁美 摄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面对新阶段新要求,要注重做好“总结规范”工作,在不断总结实践探索的基础上,持之以恒促进工作规范。总结规范,体现的是螺旋式上升,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前进。唯有做好总结,才能明晰规范什么、如何进行规范,才能在总结规范的循环往复中,不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高质量发展。

  保持战略定力。总结规范的过程是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始终筑牢政治站位,从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看待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从党的性质宗旨、人心向背、执政之基等重大问题上体会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责任,自觉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从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上落实落细。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反腐败斗争既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不可能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实现,必须保持思想上的冷静清醒、行动上的坚韧执着,总结“严”的有效举措、规范“严”的方式手段、提升“严”的综合效果,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做到一张蓝图绘到底,政贵有恒,治须有常,任何一蹴而就、一劳永逸的想法都是违背规律的,要力戒急于求成的浮躁心理、急功近利的功利主义思想,总结规范好在实践探索中形成的日常监督、审查调查、以案促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做法,持续抓、抓持续,一锤接着一锤敲,一步紧跟一步走,久久为功、善作善成。始终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总结规范是持续的过程,必须边工作、边总结、边规范,不断交换、比较、反复,不断深化发展,要着力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破除思维定式、克服路径依赖,形成通过总结规范来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探索规律、整体提升的良性循环。

  突出质量要求。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价值理念、目标指向、衡量标准。总结规范是实现高质量的内在要求和有效途径。通过总结规范把质量要求传导下去,每项工作、每个环节、每个细节都高质量,才能保证纪检监察工作全面高质量、全程高质量,要着力提高谋划工作的站位、研究具体措施的精准、推进工作落实的质效,从做没做、有没有,向好不好、优不优转变。通过总结规范把工作标准完善起来,只有高标准才有高质量,在总结复制提高案件质量等有效做法的基础上,逐步完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追责问责、巡视巡察的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确保行有准则、做有规范、评有依据。通过总结规范把严实作风凸显出来,政治机关属性决定了纪检监察工作无小事,要注重抓细抓小抓具体,严格严谨、精益求精,一件一件事情去做、一个一个案子去查、一点一点去抓,多积尺寸之功,不断夯基垒台、积厚成势。

  强化制度意识。制度管根本、管长远。推进总结规范,制度既是实现形式,也是支撑保障。强化制度跟进,坚持实践探索在前,总结提炼在后,及时把实践探索中明确的原则、要求,行之有效的做法、经验,固化为制度、转化为规则,以制度巩固改革创新,使制度建设与改革实践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强化制度执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必须自觉尊崇制度、坚决维护制度、严格执行制度,依规依纪依法行权用权,确保制度时时生威、处处见效;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立新规矩不忘老规矩,不随意另起炉灶,保持工作稳定性、连续性。强化辩证把握,制度建设关键在要义明确、拿捏适度、简便易行,是规则标准和分寸火候的有机统一,扎紧制度笼子不是标准越高、要求越严越好,而是恰如其分、宽严相济,不单纯追求多、更注重讲求精;要树立正确的价值判断,体现纪检监察工作政治属性、人民立场、从严标准,只要有利于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利于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有利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就坚持、就巩固。

  树牢实践标准。实践是检验评判一切工作成效的依据。总结规范,体现的就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坚持服务实践,离开实践,规范就是无源之水;脱离实际,规范就成了纸上谈兵,不仅不能促进工作,反而会阻碍制约工作,决不能闭门造车、坐而论道,以形式主义对待规范,为了制度而搞制度,真正从实践中总结具体管用的招数,做到有形与有效相统一。坚持发展实践,总结规范是为了推进再实践、再发展,而不是自我满足、故步自封,要树立开放眼光、突出创新驱动,强化理念创新、方法创新、制度创新,推动思想政治工作、群众工作传统优势与大数据、信息化高度融合,培育新的比较优势和场景优势,自觉跟上时代潮流。坚持问题导向,问题是工作的出发点、着力点,总结规范既要聚焦成绩,更要盯住问题,既要固根基、扬优势,更要补短板、强弱项,必须直面矛盾,正视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奔着工作短板去,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做到工作实践每前进一步、规范化水平就提高一步。

  坚持系统观念。系统观念是辩证唯物主义的重要认识论和方法论,是总结规范工作的科学逻辑。注重统筹联动,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持续深化“学条规、提能力、促规范”岗位练兵,推动省、市、县、乡上下联动,机关、派驻、巡视巡察衔接,以上率下,构建更加完善、更加严密、更加高效的工作格局。注重点面结合,聚焦日常经常,注重流程细节,把规范化建设体现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坚持方式方法、程序步骤、基础管理、言行举止同步规范,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一体加强,以局部质量助推整体质量。注重谋当下和谋长远相统一,准确把握现阶段面对的形势与挑战、目标与任务,抓住现阶段存在的突出矛盾和薄弱环节,由浅入深、由易到难、循序渐进,在不断总结规范中推动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廖建宇 作者系辽宁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本文刊登于《中国纪检监察报》2021年2月25日理论周刊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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