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县纪委监委组织召开破坏营商环境、加重基层负担、违规吃喝、公款旅游等“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议。县人民法院、县政数局、县人社局、县审计局、县司法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乡镇纪委、县纪委监委机关各室(组)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解读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的总体要求、时间安排、重点任务,并就落实好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扛起政治责任,把开展好整治工作作为深化落实省委“基层建设年”和市委、县委经济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作为改进干部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抓手,作为加快实现通化县绿色转型全面振兴的有力保障,以更高的站位和更强有力的措施,确保“四个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进一步落实关键举措。全面摸清“四个专项整治”问题底数,建立专项问题线索台账,做到问题线索快速核查、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要紧盯突出问题强化执纪问责,重点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等突出问题,坚决整治享乐奢靡歪风,强化联动监督、联动办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要坚持协同发力标本兼治,将专项整治工作与同级监督、日常监督相结合,依托派驻机构、乡镇常态监测点,发挥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优势,及时发现、纠正突出问题。
进一步强化系统思维。压实工作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对照工作方案明确的时间节点和具体任务,主动出击,超前谋划,集中发现一批重要线索、查处一批违纪人员、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完善一批制度规定、解决一批重点问题。要聚焦主题主线,把“四个专项整治”与县纪委监委“基层监督质效提升年”结合起来,与其他正在开展的专项整治结合起来,与深化政治监督、日常监督、基层监督结合起来,确保同频共振、同题共答、同向发力,有效发现和整治“四风”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