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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委部署“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工作

来源:通化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9-18

近日,县纪委监委印发通知,对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正风肃纪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治“四风”,倡导勤俭过节、文明过节。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廉洁过节。节日期间,严禁借节日之机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收送礼品礼金或电子红包;严禁借举办茶话会、联谊会等名义用公款宴请聚餐、赠送礼品;严禁公款大吃大喝或参与高消费休闲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会馆;严禁值班饮酒、空岗和接待群众态度蛮横无理。

通知强调,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纠治“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持续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往深里做、往实里做,把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抓细抓长,大力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各乡镇纪委、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密切关注“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新表现、新动向,严格依规依纪依法,精准处置违规违纪问题,始终保持纠治“四风”高压态势。

县纪委监委将在“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组成检查组开展监督检查,深挖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一律严查快办、绝不姑息,既要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查处的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零容忍”态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责任编辑:通化县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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