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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五一”节假日期间有关 纪律要求的通知

来源:通化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4-30

“五一”假期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四风确保节假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对“五一”节假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节日期间,严禁借节日之机公车私用;严禁收送礼品礼金或电子红包;严禁借举办茶话会、联谊会等名义用公款宴请聚餐、赠送礼品;严禁公款大吃大喝或参与高消费休闲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会馆;严禁值班饮酒、空岗和接待群众态度蛮横无理。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始终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四风”贯穿到节假日工作安排当中,把纪律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做到令行禁止。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严守纪律规矩,严格落实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廉洁过节。

县纪委监委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密切关注“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新表现、新动向,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一律严查快办、绝不姑息,“零容忍”态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责任编辑:通化县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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